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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会

本报讯(记者〓陈雪芳)1996年3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对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组织方式、内部管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中央对原条例进行了修订。为抓好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贯彻,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12月1日,学校召开学习贯彻新《条例》培训会。

培训会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辅导。党委组织部长陈燕龙作学习辅导报告。他全面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详细讲解了新《条例》的内容,对1996年颁布的《条例》和这次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比较,从比较中凸显了新《条例》的特点和亮点。第二阶段:分组讨论。与会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分两个组,根据第一阶段的学习内容,结合学校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实际进行讨论,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把新《条例》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第三阶段:总结交流。两个小组组长钟建东、施斌代表小组在会上汇报讨论情况,交流学习体会。从汇报情况看,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对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等都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能充分地认识到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对学校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新《条例》,也提出一些切合学校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书记王舒平主持培训会并作总结讲话。王书记说,新《条例》颁布之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组织校领导和党委委员认真学习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研究了学校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实施意见,统一部署了学校的学习贯彻工作。党委中心组也召开了理论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了新《条例》的基本内容。今天组织召开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会,大家通过听辅导报告、分组讨论、总结交流等方式,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为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条例》,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开了个好头,打下了良好基础。王书记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条例》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

二是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是要全面贯彻执行新《条例》,大力推进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新《条例》要求,完善组织设置,积极履行规定的主要职责,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不断完善和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

四是要以贯彻执行新《条例》为契机,积极推动党务公开。高校党务公开工作是高校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有效抓手。我们要高度重视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重视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各党总支正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近50人参加了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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