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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通过国家海事局质量体系中间审核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蔡业颖)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体系审核专家组(审核组组长:蒋青扬,审核员:毕修颖、付子文、黄明、庄庆生)一行五人于2010年1月13日至15日对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进行了中间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中间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体系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二章要求的符合性、保持质量体系运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以及纠正不合格项的有效性。

在文件审核中,审核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对我校2007年再有效审核的不合格项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2008年与2009年我校内部质量审核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组认为:体系文件能够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二章规定的12个要素,能够支持质量要素在质量体系中的作用,同时审核组就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不合格报告5份,均属一般性质。

在现场审核中,审核组分别对学校最高管理层、校长办公室、质管办、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航海系、轮机系、计算机系、外语系、思政部、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装备处、实习工厂、现代化教学中心等17个部门进行了现场审核,发现不合格项4个,均属一般性质。在本次中间审核中,审核组共出具一般不合格项报告9份,同时提出建议项20个。

审核组认为:自再有效审核后,我校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保持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二章要求的符合性,能够连续、有效地运行。此次中间审核予以通过,建议管理机关在质量体系证书上作相应签注。

审核组要求校方对在本次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在三个月内纠正并将纠正情况报广东海事局,并希望学校进一步总结体系有效运行方面的经验,不断完善质量体系。

上一条:领导亲切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生活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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