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学章程建设推进工作要求,我校于2015年6月初完成学校章程起草工作。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第三届教代会于6月17日在黄埔校区行政楼六楼报告厅召开2015年第一次专题会议。本次会议的议程是:一、讨论《广州航海学院章程(草案)》(简称《章程》);二、讨论通过《广州航海学院教职工爱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简称《办法》)。
学院党委书记王舒平,院长王玉潜,院党委副书记苏曙,副院长戈飞平、副院长袁炎清,校务委员林敏、校务委员张代春以及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163人参加了大会。大会由院党委副书记苏曙主持。
大会首先听取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组长袁炎清代表学校章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所做的关于《章程》制订情况的说明。说明中指出,我校从成立章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章程编制工作,先后经过全面动员,统一认识、学习调研,明确任务分工、反复修改,草案成稿、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征求意见,新一轮修改完善等五个阶段,编制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内部分高校章程作为参考资料,积极与兄弟院校交流学习章程制订经验。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征集机关干部、教职工、学生、离退休干部以及校友意见共100多条,经过反复讨论与修改,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的章程草案。
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组长袁炎清在说明中表明,大学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是学校照章行事、依法办学的基石。依法治校是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必然选择。《章程》以国内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总结吸取高等教育管理的成果,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他还详细介绍了《章程》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及章程特色。
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对《章程》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对《章程》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参考。
大会随后听取了工会主席温格知关于《办法》制定情况的说明。他指出,《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倡导互助互爱精神,也是学校以人为本,关心教职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具体实践。他提到,从2014年初至今,为制定本《办法》,先后了解了多所兄弟院校相关做法,同时广泛听取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对《办法》作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经对《办法》作相应修改后,大会以举手表决形式通过了《广州航海学院教职工爱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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