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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体会 (摘)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乔培华

2009年底学校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的宗教政策,注重在新形势下大学生的信仰问题的引导上下功夫。

我党的宗教政策明确指示:1、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的自由,也尊重和保护公民不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是公民自己的私事,任何强制都是不允许的。无论是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和承担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加以歧视。2、国家保护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更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3、宗教势力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各宗教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与各国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友好往来活动,但同时要警惕和反对外国宗教势力干涉我国宗教的内部事务和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图谋。

我国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在大学生中,特别在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队伍中,讲透政策,积极引导青年学生用唯物论武装自己,做一个唯物论者,无神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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