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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广州海事法院签署校院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 11月12日下午,我校与广州海事法院校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隆重举行。

校长王玉潜和院长钟健平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书。我校党委书记王舒平和海事法院副院长詹思敏等校院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根据约定,学校在海事法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海事法院在学校设立培训基地,并将在科研开发、培训、教师顶岗实践、成立海商法研究所等方面展开一系列的合作。

广州海事法院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辖区为广东全省海域及通海的内河可航水域,包括其岸带和各港口。分别在辖区内的深圳、汕头、湛江和江门四个港口城市设立了派出法庭。广州海事法院自成立以来,已培养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懂航运、审判水平高、审判作风优良的海事法官队伍。1987年创办的《中国海事审判年刊》是我国唯一公开出版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在航运和海事法律界具有广泛的影响。

我校与广州海事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我校在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政合作上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我校高素质航海人才的培养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

(李满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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