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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正式启用新校徽

本报讯 12月2日,学校发文正式启用广州航海学院校徽,原广州航海学院过渡期校徽同时停止使用。这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

今年是学校本科办学元年,也恰逢明年是学校建校50周年。为进一步内聚合力、外树形象,深入挖掘、提炼学校的内在精神和办学理念,增强师生员工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征集广州航海学院校徽设计方案。活动从5月初开始,历时半年多,得到了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共征集到稿件13件。学校严格按照作品设计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了5件作品作为入围方案,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学校根据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的意见和推荐结果,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艺术设计系邓辉途老师设计的方案作为最终方案,于2013年12月2日公布启用。

邓辉途老师设计的校徽中“H”形帆意为广州航海学院,其外围圆形则象征“地球”和“世界”,校徽文字部分“广州航海学院”是叶选平同志的题字,“1964”是建校时间。方案设计具有国际化简约主义的风格,图案简洁鲜明,配色明亮光洁。以清新的粉蓝色代表蓝天,稳健的钴蓝色代表碧海,白色浪纹作为动感间距。图形象征航海人“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气魄,一定能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校徽是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校性质的形象体现,是学校形象标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校徽的使用必须规范。此次公布广州航海学院校徽,同时印发了《广州航海学院校徽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校徽使用范围、规范使用、管理部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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