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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

本报讯 日前,教育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通知指出,吸烟有害健康。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高等学校内吸烟也将被严格限制,根据通知要求,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吸烟区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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