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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台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我校广播台是党委领导下由学生组成的宣传机构,受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 我校广播台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校园广播是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媒介,是密切广大师生的桥梁纽带。广播台主要目的是努力提高广大同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研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

第三条 本台台训: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第四条 本台工作原则:用心服务,用爱沟通,用情传播。

第二章 广播台组成机构

第五条 广播台由台委会、台长、播音部、采编部、音控技术部、公关部、人力资源部组成。

第六条 台委会职能

1、负责决策、指导执行台内各项重大活动及其他事务,制订广播台学期工作计划。

2、对台内规章制度、管理条例进行拟定与修改。

3、选拔产生广播台学生干部。

第七条 台长职能

1、全面主持台内工作,跟进台内各项具体工作和活动的进程;加强台员之间、广播台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营造良好的广播台工作氛围,树立积极向上的广播台对外形象。

2、主管广播台的财务工作,主要包括:制订活动经费预算计划、广播台内经费报销,合理安排台内资金的使用。

3、提名台委名单。

4、审查播出的节目和稿件,监督播音内容和质量。

5、主持全台例会,审查各部门提交的每月工作计划。

第八条 各部门职能

1、播音部:宣传校园文化活动,制作每期广播节目;学习播音专业知识和技巧,保证每日播音质量;做好播音自评互评记录。

2、采编部:负责每期播音稿件的撰写、审批、选用;编辑相关栏目,进行节目的创新编排,及成品播音稿的整理存档;每月20日前向校报投稿,不少于1篇原创文章。

4、音控技术部:负责各期节目的导播工作;播音设备的控制与日常维护;运用多媒体和计算机技术协助广播台开展工作;负责广播台活动中的摄影录像工作;负责广播台网站的管理;定期开展部门计算机技术的提升培训活动。

5、公关部 :负责广播台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对外联系工作;负责管理广播台的宣传长廊,精心策划、布置宣传橱窗内容。

6、人力资源部:负责台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台内财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台内报纸、杂志等资料的分发、管理。

第三章 台委及广播台干部的选拔

第九条 台委会由台长、各部门负责人、台委委员组成。

第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台委委员的选拔面向全体台员,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位台员均有机会参加选拔。选拔的具体事宜由上届台委会作安排。有意愿竞选的台员须向台委会递交书面申请书。

第十一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通过选拔产生新一届的台委委员,任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 选拔工作由上届台委会具体负责。上届台委会根据申请人在过去一年及在考察期作的各项工作表现进行评选,并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十三条 广播台干部产生办法

1、台长、副台长的候选人从本届台委名单中提名产生。

2、采用由上届台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按得票数高者当选原则,产生最终名单并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四章 广播台台员的选拔

第十四条 凡是愿意为活跃校园文化出力,有志于参加学校新闻广播、文娱节目制作、宣传策划等工作,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和本章程的在校学生,通过广播台招新面试和考核的同学均可成为本台成员。

1、本台招新时间为新生入学后第一个月内,招新具体工作由台委会统一决定安排。

2、招新面向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全体注册学生,侧重于新生。

3、本着择优录取,能者居之的原则,采用面试、笔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选拔台员。

4、凡我台见习广播台台员均要接受我台组织的见习培训学习和考察。

5、见习广播台台员,见习期为一个月,经台委会考察合格后方可成为广州航海学院广播台正式台员。

第十五条 广播台台员选拔优先考虑具有以下特长的同学:

1、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普通话或粤语流利,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踏实肯干。

4、熟悉各类播音设备的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各类播音设备的操作技能。

5、具有相关的计算机技能。

第十六条 见习台员进入广播台之后,由台内各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培训时间由台委会统一安排,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第十七条 见习台员的培训采用基础和专项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1、基础培训:由广播台指导老师和老台员对新台员针对广播台章程、广播台各部门职能及定位、广播台台员行为规范等相关基本工作要求进行讲解介绍。

2、专项培训:由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新台员进行具体的技能培训练。本部门经验丰富的老台员以讲解、亲身示范、指导操作等方式进行专项技能培训。

第十八条 广播台台员需遵守以下纪律:

1、所有台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广播台台内制度。

2、积极参与本台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和活动。

3、积极配合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章 广播台各项制度

为保持广播台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广播台的凝聚力,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广播台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第十九条 广播台办公制度

1、广播台办公室只在值班时间开放。(值班时间每天早上6点至6点45分,中午11点45分至12点45分,下午5点至6点30分,晚上10点至11点,周六全天不值班)。值班时间内除值班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室。

2、值班人员需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管理播音纪律,保障播音的正常进行。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佩戴工作证,注意仪容仪表整洁大方。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等工作日记。工作日记包括以下内容:

①.值班人员的姓名、所在部门及值班时间。

②.值班当日的情况详情(播音情况、设备使用情况等)。

③.记录值班员的个人工作心情、感受。

④.值班时间外来人员接访情况。

⑤.做好设备使用情况的登记。

(4)仔细聆听当天节目的播放情况,检查有无误播、漏播现象。

(5)检查投稿箱,整理来稿并送采编部。

(6)整理台内报纸杂志、播音文稿等资料,并妥善保管。

(7)做好办公室的保洁卫生工作、设备保养检查工作。保证离开办公室要关闭设备、电源、门窗,做好防雨防雷工作。

3、值班台员同时须严格遵守我校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茶壶等大功率电器(电脑、桶装饮水机除外)。违反规定的同学,将按照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二十条 广播播音制度

1、播音室内一切播音设备,非本台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启动及使用。

2、非本次节目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播音室。在播音过程中,导播人员和播音员不得随意离开播音室。

3、播音员要以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播音工作。提前10分钟进入广播室做好播音准备。播音过程要细心,避免出现误播、漏播现象。

4、播音结束后,认真填写节目记录单。

5、凡要插播原定节目以外的内容,必须严格履行校内广播资源审批手续,经宣传部审核后方可播出。若有未经插播审批,擅自插播、散布其他内容的同学,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其作相应的处分。

6、播音结束,播音员要整理播音资料交给后勤部归档。

7、离开播音室时,导播人员要确保人走电断,关闭门窗。

第二十一条 会议规范制度

1、广播台内会议分为全体台员例会、台委会会议、各部门工作例会。

2、全体台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台长召集主持,全体台员参加。

3、台委会会议由台长召集主持,全体台委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小结广播台本周内所做的工作和对近期工作的讨论、规划、部署。

4、各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召集主持,该部门成员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小结部门工作,传达贯彻台委会的各项决策。进行部门工作技巧的交流培训及制定本部门的近期工作计划等。

5、有事不能与会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请假、迟到六次以上(含六次)者由台委会作出退台决定。

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1、广播台人力资源部负责档案处理工作,对本台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简报及有关的材料进行管理、分类、归档,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及时向台长汇报。

2、档案分为:各类审批表、会议记录、台员档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通讯稿件、奖品纪念品、重要书籍、播音资料、活动照片等。

3、广播台各部门每学期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及一份工作总结作为本台工作档案。

4、广播台台员档案用于对本台全体台员的归档管理,是考核本台台员成绩的主要依据。档案的平时工作记录由各部门台委负责,工作满一学期由台委给每位台员提出建议加分,并以书面形式送到台员所在院系作为个人综合测评参考加分的材料。

5、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制定年度全体台员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职位、所在院系及专业、所在年级、联系方式等,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三条 财务管理制度

1、广播台台内开支经台长报请指导老师同意后,由党委宣传部支出使用。

2、本台报销凭单一律采用正规发票,发票背面标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签名;确实无发票者,需有收据证明。

3、台内具体经费使用情况由台长负责日常管理。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定期向全台公布。

第二十四条考勤制度

1、台员应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台内和指导老师安排的各项工作。

2、台员应准时参加台内各种例会、会议,有特殊情况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3、台员应积极参加台内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台员应根据台内安排参加周五下午七八节课的全台大扫除。

5、由人力资源部部制定请假条样式,分发给各部门负责人。需要请假的台员经部长同意并将请假条交至人力资源部登记归档方视为请假有效。

6、考勤制度由台委会制定,人力资源部执行。

第二十五条 处分制度

1、对无故不完成台内、指导老师安排的工作,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台员给予批评教育。

2、对无故旷编、误编、误播者和未准时值班者给予批评教育。

3、口头警告三次以上者,给予建议退台。

4、 期末考试有两科或两科以上不及格者、连续两学期补考者,给予建议退台;有补考记录者不列入我台干部考察对象范围。

5、受学校处分者,给予退台处分。

第二十六条 加分制度

1、对广播台台员按学期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基本及格、不及格共五档。

2、全体台员的加分按照考核等级进行。分别为:优秀档18—20分,良好档15—18分,及格档10—12分,基本及格档8—9分。

3、本台加分按照《广州航海学院学生手册》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均归属广州航海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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